2010年8月31日星期二
【轉載】推理同人雜誌《九曲堂》徵稿
推理同人雜誌《九曲堂》徵稿啟事
近期大熱,創下一開售即完售、由知名推理評論家曲辰、顏九笙與coccus泡製的推理同人雜誌《九曲堂》公開徵稿。雖然暫時不設稿酬,但作品有機會得到業界有名的推理評家點評,以及印作紙本發行,能找到同好交流總好過孤芳自賞。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點擊上面的連結參看辦法,說不定你封塵已久的作品會得到不少讀者激賞呢!
《九曲堂》官方網站:
http://jioucyutang.pixnet.net/blog
2010年8月28日星期六
【徵文獎】給有興趣參賽的朋友的一些小意見
第九屆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方法已公布,即日起接受投稿,規則和方法跟往年差不多,有興趣的朋友請到官網看一下,有疑問可以用官方的email或到討論區發問。
不知道有沒有朋友打算參賽,但缺乏寫作的方向呢?或是感到點子不足,覺得陷入死胡同?又或者自覺卡在瓶頸,參賽多年仍未能突破某一輪的遴選?不明白自己為何不能得到評審的青睞?這篇文章,便是為了這些朋友而寫的。
首先,如果你覺得自己遇上以上問題,我建議你先看冷言老師在誠品站專欄所撰的三篇文章:
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評審心得(一)
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評審心得(二)
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評審心得(三)
冷言這三篇作品寫得相當具體,運用了好些例子,說明投稿參賽有什麼地方要注意。事實上,這三篇幾乎可以說是「攻略本」,如果能避免當中指出的問題、寫出他點出的重點,你的作品已肯定能通過複選了。當然,有些東西知易行難,例如「前段要夠精采」、「詭計是否合理」等等,但毫無疑問,如果能朝著這個方向來創作,作品出來的成績會更好。
除了以上冷言的專欄外,我自己也有一些小意見,希望可以啟發各位。
.長篇?短篇?
首先是篇幅和構想的長度的問題。過往有些朋友以長篇作品的構想,塞進參加這個短篇徵文獎的作品內,令人感到可惜。關於長度的問題,可以先看在下於討論區與版友討論的文章。其實在該篇留言裡,有一些東西我沒詳細說明,現在我在這兒說一下。我認為,單用長或短來形容一個推理作品的構想是有點籠統的,我會把它分成兩個項目:「質」和「量」。
「質」是指這個構想的主題深度,「量」是指要表達這個構想所需的事件龐大程度。以我在討論區舉的例子--「凶手以不同手法連續殺死八個被害者,偵探亦步亦趨發現凶手的真正身分是政府要員,事件牽涉政治黑幕」,故事要表達的「黑幕、核心謎團、政府要員隱瞞事實、人性的醜惡」便是質,「以不同手法殺死八人、偵探轉折地查探到黑手」便是量。我的看法是,要壓縮(或延伸)質是不難的,在二萬字或十萬字亦能有效地表現這個中心思想,但量卻受客觀因素所限,如果你要用二千字才能清楚描寫一位死者的死狀和線索,那八人便得至少用上一萬六千字(當然,未計描述事件之間的關係的段落,而這些部分的篇幅更是以幾何級數遞增的)。我發覺有些推理創作新手有個錯誤觀念,以為「既然詭計不夠特別,那多殺幾個人把事件弄得複雜些來補救吧」,這絕對不是個好的創作心態。不要以為量可以彌補質的不足,增加量的目的是用來襯托質的重要,如果質本來不夠好,量再多也無用,只會令讀者厭煩。再以上面的例子說明,如果你認為殺一人已足夠表現出那個政府要員的狡詐、核心謎團的顛覆、黑幕的絕望,那殺一人便夠了,寫成短篇也無不可;相反,如果那個謎團是必需有八位死者才能構成的,那麼硬縮成短篇只會令作品的水準下降。
.多閱讀推理小說
冷言的文章提及,要寫推理小說,便得先多讀推理小說。這是無可挑剔的道理,除非你是橫空出世的天才,否則多讀推理一定對寫作有幫助。或許有人會提出疑問:何謂「多」?二十本嗎?五十本嗎?一百本嗎?一千本嗎?這個實在沒有明確的答案,但我想,重要的不單是讀得多,還要讀得深,能在閱讀中掌握作者的創作心理。無論如何,對一位創作者而言,讀五十本一定比讀二十本來得強,讀一百本比五十本來得更易想到點子,多讀有益。
其實,我在這段並不是想提出應該讀多少本作品才能有效率地創作推理,我想說的是要多讀推理小說,但不要只讀推理小說。
這是一個很常見的創作迷思。「我看了很多漫畫,我又能畫出一手好畫,所以我能當漫畫家」、「我看過很多電影,我又懂得攝影技巧,所以我也能拍電影」、「我讀了很多推理小說,我又懂得寫作,所以我能寫出好的推理作品」……乍看沒有問題,但實際上墮進一個窠臼。以上所說的創作者都被困在二手文本之內。比方說,如果你讀了福爾摩斯,便認為自己能創作出一個維多利亞時代的偵探,這就大錯特錯。就算你在詭計和角色設計上媲美柯南道爾爵士,你也無法描寫出一個比他更傳神的時代背景--因為你沒有在維多利亞時代生活過(唔,如果你是位一百五十歲的英國人,我願意收回這句話)。推理小說除了詭計和謎團外,本身也是一本小說,而不是一道IQ題。在描寫背景、人物、運用相關知識時,都講求作者對推理以外的世界的了解。所以,為了彌補這方面的不足,作者必須多讀推理以外的著作,增加自己的見識,擴闊自己的視野。如果真的想寫維多利亞時代的故事,除了閱讀福爾摩斯探案外,還可以讀一些描寫那個時代的文學作品和歷史資料,看相關的電視節目,甚至到英國倫敦跑一趟了解一下。若然你想寫現代警察辦案的故事,你便應該找些警察辦案的資料來看,多看新聞和報紙,或者找當警察的朋友來問一下工作情況。
.時代和背景的選擇
上面提及維多利亞時代,這帶出我另一個意見。有些作者喜歡在背景下工夫,選用非現代或非台灣(或作者所居住的地方)作為故事背景。使用這些標新立異的背景有一個好處,便是讓讀者感到耳目一新,即使文筆或詭計不夠出色,仍較容易抓住讀者(或評審)的視線。然而,這手法是一把兩面刃,優點如上所述,缺點便是提高了創作時的要求。
先說地域不同的部分。如果你沒到過美國,是不是不能以美國當作故事背景呢?當然不是,重點是「你能否說服讀者你描寫的那個環境是美國」。地域的差異,並不是單單說一句「這兒是亞美利堅合眾國紐約市的街頭」便足夠,而在描寫風景、人物、習慣、生活等等流露出來。如果你想把舞台設在紐約,故事描述一位獨居華僑被殺,那麼你便要考慮一些問題:那位華僑居住在什麼地方?是獨棟的房子?還是公寓?紐約的公寓是什麼樣子的?有什麼鄰居?紐約人有什麼生活習慣?如此類推。你可能覺得「這很簡單嘛,看一些美國電影便行啦」,但魔鬼總是在細節裡。舉例說,香港和台灣夠相近,生活模式夠差不多吧?然而當中仍會有很多差別。如果一個香港作者寫一個台灣的故事,描述潦倒窮困的主角從三十九樓的公寓住所跳樓自殺,台灣人會覺得有點彆扭,但香港人不覺得有問題。相反,如果台灣的作者寫香港的故事,講述主角約女友晚上六時到餐廳吃晚飯然後在餐廳發生殺人事件,台灣人未必看出當中的問題。這些細節問題很難完全避免,但如果作者沒有警覺,單純地以自己的「常識」來寫,到頭來只會出現像在法國料理下醬油的怪現象,破壞作品予人的觀感。
時代背景不同比地域背景不同更難寫。現代社會縱有差異,但差異不大,下了醬油的法國料理還是可以吃的,味道夠好的話,讀者也不一定會介意。但時代背景一旦出現問題,便可能嚴重影響作品的完整度。除非你描寫一個你曾生活過的時代(例如六十歲的作者寫1960年代),否則,這踏進了一個很麻煩的範疇。例如你想寫清代的大戶人家,那麼你便要考慮角色的衣著、談吐、想法、知識等等。如果你想寫中世紀的歐洲,你便要掌握那個時代的生活習慣--他們吃的是什麼?穿的是什麼?什麼時候起床?對世界的看法是怎樣的?萬一理解錯誤,讓中世紀的角色蹲馬桶劃火柴點菸便貽笑大方。我覺得,時代遠近各有難寫之處,時代遠的有很多地方跟我們的常識不同,時代近的較接近,但反過來更易露餡。如果想挑戰這類題材的,必須做好準備工夫,若沒有把握的,不要魯莽嘗試。
.構想和寫作的過程
最後的一點只是我個人的方法,對各位不一定適用:寫推理小說,不要隨興的一邊想一邊寫。先想清楚,再動筆。寫言情小說、奇幻小說、靈異小說,你也可以隨興的寫,因為規限不大,然而推理小說講求的是邏輯緊密、謎面與謎底間的合理糾纏。一邊想一邊寫,很容易出現「鋪地毯問題」--左下角的地毯翹起來了,用力踏下去弄平它,卻導致右上角的翹起來。如果在寫作期間,突然想到對主線構成影響的新點子,便要重新審視所有部分,評估影響大小。我認為「三思而後行」是相當適用於推理小說創作的。
以上都只是個人的意見,並不是說「這樣做才能寫出推理」,你用你的方法來寫,能寫出好的作品,我也沒有什麼不滿的。上述的僅供各位參考,希望可以讓一些卡稿的朋友找到新的思考角度,解決寫作上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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