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迷兩年的病人甦醒,精神科醫生陳典瑞大為雀躍,因為這病人牽涉一樁慘無人道的命案--可是,這位編號800916的病人的精神狀態卻令案情添上一層又一層的迷霧……
我相當相當欣賞的作品。作者行文老練,劇情令人著迷,說故事的技巧極為高明,利用病人的自白和第三人稱的全知視點交織,把複雜的故事清楚有序地交到讀者面前。作者大概是位小說創作老手,敘事的節奏掌握得近乎完美,殘酷畫面的描寫和角色心理的闡述十分成熟,運用的知識亦很豐富,縱觀全篇,我幾乎挑不到毛病。
從故事一開始的病人自白,我便聯想到夢野久作的《腦髓地獄》,那種迷幻、錯落、殘暴的文字風格卻像揉合了新一代作家像舞城王太郎或佐藤友哉的筆觸。不同的是,劇情往後展開時,能保持著清晰客觀的視點,沿著正統推理的主軸發展,埋伏筆、觸發意外、誤導和解謎等等亦能滿足讀者,就像David Fincher或Christopher Nolan導演的電影作品一樣,十分精采。
硬要挑毛病的話,我對殺人方法的某個環節(不是分屍)存有懷疑,因為早前曾跟認識那方面的學問的友人討論過(再強調一次,不是分屍),知道那種方法在現實是不可能的,而故事中那位角色既然有相關的知識,那他的行徑便有點矛盾了(不劇透便說得很混亂似的)。不過,作為通俗文學,我也覺得這情節無可厚非,畢竟小說是虛構的。老實說我對這作品只有一個不滿的地方--篇名太俗了,像B級電影似的,畢竟作品內容質素是A級,便該起一個簡潔吸引的名稱嘛。(笑)
基哥晚安,
回覆刪除(我就是那個創下推理協會有史以來單屆落敗篇數最多的作者,志槐,接下來還有兩篇落敗文的評語等我認領,所以就乾脆跟評審大人裝熟起來了…)
此篇的靈感來自綾辻行人的『怪胎』一書。五篇中,我最喜歡這一篇。並不在意『酒殺』以些微差距落敗,這篇才是我的遺憾。
故事中出現不同年齡階層的男性角色,因為我是女生,所以寫的時候很擔心無法適當地詮釋這些男性角色,警察、醫生、檢察官,都令我下筆惶恐。事後更害怕因為知識不夠充足,導致法律或醫學專業評審一看就搖頭。
你說的『殺人手法環節』的毛病,我知道在現實有可行性問題,但由於只是『環節』而不是兇手殺人的真正原因,且這作法還蠻常於通俗小說或電影中被應用,所以我就忽略不管地冒險的寫了。(我應該沒有誤解你所指的毛病吧?)
另外…沒錯,篇名取的很糟(看以上評論至倒數三行,忍不住也笑了)。可是就算到現在,我還是沒想出什麼好名,請問大人有建議篇名可以免費附贈嗎?
(神之音:還真敢問啊妳志槐?!大人花時間傷腦力寫評語,妳就該感恩戴德、痛哭流涕了吧!)
(志槐OTZ俯首認罪:是的…我是一個厚臉皮的傢伙…)
志槐>
回覆刪除其實我覺得推理小說裡運用知識多寡、精確與否並不是大問題,重要的是有沒有說服力。如果讀者本身有某些專門知識,因為了解到是「專門」,大概也不會太苛求。相反,如果作品的一些描寫違反了「常識」,反而會惹來更大批評,當然「常識」和「專門知識」之間並沒有明確的界線,這得看每位讀者的尺度了。我其實也很怕自己的作品裡有這些毛病,所以我的想法是,如果不清楚某件事的話,不要扮作專家寫得太深入,如果有必要寫得深入的話,事前要做詳盡的資料搜集。我曾為了一些細節寫過email到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查詢,反正internet這麼方便,求證一下不會太難。 :)
至於篇名我沒有好的建議,畢竟篇名講求靈感。妳以「最後」作為keyword我也覺得蠻好玩的,不過好像還不夠貼題,這關鍵字似乎配合前兩篇多一點,而前傳那篇也用上「最後」則好像有點硬來了(笑)。我唯一肯定的是,除非有特殊的理由,否則「XXX之YYYY」或「OOO-XXXX」之類的名字不要用。 XD 事實上,我覺得如果妳這篇光叫作「殘存灰燼」也來得強一些,雖然跟故事的內容的呼應程度很低。改名真是很難耶。(有點好奇,妳不是出版過不少小說嗎?照道理妳起篇名應該比我更熟練喔?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