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5日星期五

【徵文獎心得】13.忌/14.妒

吳念恩的女友雅筑死了。為了尋找凶手,他四出打探,更找了老朋友警察丁奐文幫忙。就在丁奐文調查當中,吳念恩卻自殺身亡……凶手到底是誰?

我沒有弄錯,這不是一篇作品的心得,而是兩篇。〈忌〉和〈妒〉描寫的其實是一個故事,是以不同的角度去敘述的同一個事件。我讀畢兩篇後,有點懷疑這其實會不會根本是「一篇」作品,但從字裡行間,又看出作者特意把它們拆開的意圖(更別提合起來的話字數會突破參賽要求的上限)。這是一個大膽的嘗試,可是,我得說這做法不成功。

先說一下作品的讀後感吧。單以推理線來說,元素齊備,伏線鋪排、解釋、紅鯡魚、調查過程、動機、殺人手法等等都合格工整,或許有些細節稍嫌牽強(像現場飄來的字條),但我覺得仍是可接受範圍之內。文字技巧有待改進,有些地方敘述得不大好,甚至出現奇妙的第一人稱加第三人稱的謬誤,不過這一點只要多練習就能改善。我覺得這位作者在推理創作上有一定的水平,只要鍛鍊一下就能寫出更好的作品。

然而,這兩篇作品有一個地方令我相當為難,不知道該稱讚還是批評--就是「一個故事主體拆成兩篇」的手法。我覺得這種嘗試是值得鼓勵的,問題是,從結果而論我覺得作者這次搞砸了。我是先看〈忌〉的,看到中段時頭頂冒出一堆問號,因為角色們說出一堆沒有描寫過的案情。之後我看〈妒〉,開始了解案情是怎麼一回事,可是卻因為看了前者,知道了謎底而令故事失去吸引力。我作出一個假想,如果我先看後者再看前者又如何呢?可能會好一點,但〈妒〉的結尾亦指出了真凶,如此一來,讀〈忌〉時亦會失去某些樂趣。這兩篇的情況是「只讀一篇的話會覺得不完整,讀兩篇的話會因為預先知道某些底蘊減低趣味」。如果作者仍想作這種嘗試,必須記得一點--如果讀者只讀某一篇,亦必須讓對方覺得故事完整。這是相當困難的創作手法,而且在一個徵文獎裡,你不能假設評審們會看到或先看某一篇,小心別浪費氣力。

話雖如此,我還是得讚一下作者的嘗試,畢竟任何反傳統的手法,都有可能拓展出新的道路。即使這次失敗了,能從中吸收經驗,難保他日的成功就是建立在這經驗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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